笔趣阁 - 玄幻小说 - 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在线阅读 - 第361章

第361章

    ??这个罪名,囊括了各种出售、购买的行为。

    ??“我爷爷的鹦鹉……好像是从别人手中买来的?”

    ??想到这里。

    ??青岚也跟着紧张了起来。

    ??从网友们的科普来看,所有濒危野生动物,都禁止出售。

    ??没有交易,私自饲养,构成了无证非法饲养。

    ??若是交易了,则交易双方都可能构成犯罪。

    ??“不行,我得抽个时间给爷爷打个电话,问清楚鹦鹉的品种。”

    ??青岚越想越怕,只感觉养鸟十分危险。

    ??简直是暗雷遍地。

    ??一不小心,就容易踩上,从而把自己给送进去。

    ??随后。

    ??她又在论坛里逛了逛。

    ??越来越多的网友,在学法专区普及了相关动物保护条例的知识。

    ??比如说,除了珍贵、濒危的野生动物之外,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,也在保护之列。

    ??这类动物,俗称为三有动物。

    ??蜥蜴、青蛙、蟾蜍等……

    ??非法狩猎二十只以上,就构成犯罪。

    ??而在乡下,很多人都习惯于捕猎这些,当作野味。

    ??时至今日。

    ??这条法令依旧传播不怎么广泛,知道的人并不多。

    ??实际上。

    ??每年因此而获刑的人,并不在少数。

    ??还有陆龟、鹰、猴子等动物,都属于野生保护动物,位列保护名录之中。

    ??“太吓人了……”

    ??看完论坛,青岚心有余悸。

    ??还好她平时不喜欢捕猎和饲养这些动物。

    ??不然指不定就犯法把自己送进去了。

    ??“咦?这个人的账号昵称,怎么这么眼熟?”

    ??逛完了论坛。

    ??青岚正准备退出的时候,突然注意到了那个热门帖子的发布者昵称。

    ??也就是最先提出这个离谱案例的账号。

    ??昵称为“小秦”。

    ??个人主页里,空空如也。

    ??什么都没有。

    ??她灵光一闪。

    ??很快联想到了秦牧的微信昵称。

    ??她是众多粉丝里,唯一一个加了秦牧私人账号的人。

    ??她记得很清楚……

    ??秦牧的账号,也叫做小秦。

    ??“这个发帖的……不会是秦牧吧?”

    ??她再次咽了咽口水,脸色有些古怪。

    ??论坛里的这些人之所以这么肆无忌惮,是觉得论坛很安全。

    ??大部分人都觉得在保密机制之下,秦牧不知道这个论坛。

    ??谁知道……

    ??秦牧早就偷偷打入了这个论坛。

    ??还假装成路人网友,和其他人发帖互动。

    ??甚至提出了一个这么离谱的“案子”,引起网友们的热议。

    ??“难不成……这个案子是真实存在的?”

    ??青岚反应了过来,呼吸有些急促。

    ??被判十二年!

    ??如果真的存在,那当事人得多绝望?

    ??就养了几只鹦鹉而已。

    ??却遭遇了如此重刑!

    ??她越想越好奇,忍不住点开了微信,给秦牧发了个消息。

    ??委婉的询问了一句:“up,最近忙不忙?是不是有新的官司要打了?”

    ??……

    ??乾州。

    ??某小区里。

    ??“我都说了,我搞的这个论坛不接广告,不接广告!”

    ??马明不耐烦的挂断了电话。

    ??脸色有些难看。

    ??随着学法联盟论坛的流量越来越大,他经常能接到一些乱七八糟的广告商电话。

    ??开出的价钱一个比一个高。

    ??让他在论坛里打广告。

    ??可是……

    ??那些人只看到了钱,完全忽略了打广告的风险。

    ??他借助了秦牧的名气,聚集了这么一大批粉丝。

    ??若是接了广告,被秦牧给发现了……

    ??那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。

    ??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,他坚决抵制用论坛来营利。

    ??创立论坛之初……

    ??他就坚定了整个想法。

    ??只要不营利,自己创办的这个论坛只是聚集交流基地。

    ??并没有太大的风险。

    ??“该删帖了。”

    ??放下了手机,马明点开了论坛后台。

    ??跑了一遍程序,筛选论坛里那些有风险的评论。

    ??虽然这些网友都是看秦牧视频进来的,都知道哪些话能说哪些不能说。

    ??但随着论坛的壮大,人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??林子大了,难免有一些不知轻重的新人。

    ??他们没有亲眼目睹秦牧的“恐怖”,因此发言也不会那么严谨。

    ??“什么情况?怎么全是鹦鹉?”

    ??点开后台。

    ??马明看着统计出的各个帖子,突然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??在学法联盟专区。

    ??十个帖子里有七八个都在讨论鹦鹉的。

    ??讨论的内容,也是稀奇古怪,五花八门。

    ??“鹦鹉,典型的攀禽,对趾型足,两趾向前两趾向后,适合抓握,鸟喙强劲有力,可以食用硬壳果。”

    ??“除了三种鹦鹉之外,其他的鹦鹉都属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,千万不能乱养乱买乱卖。”

    ??“大家还不知道吧?捕猎野生麻雀,二十只以上,也触犯了刑法,将构成非法狩猎罪,属于情节严重,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!”